位于经一上的伊丽芙美容中心。
本报记者戚云雷摄
本报3月10日讯(记者戚云雷实习生王乃正)办卡时百般献殷勤,想退卡却难上加难。近日,市民韩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经一上的伊丽芙美容美体护肤中心花费6000元办了两张年卡,消费了两次后想退卡,但遭到,对方称“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退卡”。
去年11月,韩女士随同事到伊丽芙去体验一下,本来没打算办卡的她,在美容院老板的推荐下,禁不住超值优惠的,便办了一张3000元的护肤年卡。这样,每次她只需花十几元,就能享受到原价58元的护肤服务。12月份,在老板的推荐下,她又花3000元办理了一张刮痧的年卡。
年卡是办好了,但由于韩女士工作繁忙,平时很少去美容中心做护理,3000元的护肤年卡只用过两次,消费了35元钱,而刮痧卡则一次也没有用过。感觉自己在美容院做的护理没有多大效果,再加上母亲身体不好,急需为母亲筹钱做手术,于是韩女士想把两张年卡退掉。
当韩女士要求退卡时,遭到了店长的,且态度很坚定,称韩女士的退卡理由不正当,不能说她想退就能退。“办卡时那么殷勤,没想到退卡这么难。”韩女士无奈地表示。
10日下午,记者随韩女士来到经一上的伊丽芙美容美体护肤中心。店长表示,韩女士退卡理由不正当,不能想退就退。一般只有顾客做美容时出现过敏情况或美容院不再继续经营时,他们才会给顾客退卡,否则顾客卡里的金额要在美容院消费完。但当记者问到年卡是否有明确的退卡时,该店长表示没有,而是出于她从业20多年的经验。
对于韩女士提出的退卡要求,伊丽芙美容中心的店长表示,按,如果不想继续做脸部美容,可以做身体护理,如果两方面都不愿意做的话,可带美容院的产品回去用,以此来抵账,但对于顾客“无正当理由”的退卡要求,他们是不会接受的。
据韩女士回忆,当时办卡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关于用卡的,比如卡的丢失、补办之类的说明。每次消费的时候,韩女士在美容院的表格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这便是每次的“消费凭证”。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王凤丽律师认为,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证明美容院退卡是违法的,因为办卡时消费者是自愿的,是听了优惠条件后自愿存钱进去的,不存在受到等情况。从韩女士的来看,美容院的确有霸王条款的嫌疑,韩女士先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协调不成可以考虑走法律程序。
作者:戚云雷 王乃正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