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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回应青岛“天价虾”事件:希望严厉处罚

※发布时间:2015-10-8 17:33:1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针对国庆长假期间披露青岛旅游市场欺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中国《旅游法》已实施两周年,净化旅游市场仍需各方携手共治,希望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采取零态度,依法严厉处罚。

  10月5日,一则“青岛一大排档兜售天价大虾”新闻引发热议,报道称,有旅客结账时发现,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6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称,该烧烤店涉嫌消费者消费,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6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当地物价局拟对该商铺作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当地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涉事烧烤店已被关停。

  中消协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采取零态度,依法严厉处罚。各地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旅游消费者权益长效、联动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场经营者制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旅游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和《旅游法》均对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参与旅游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责任,旅游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权益。要通过诚信经营,建设良好旅游消费,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

  同时,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中自主消费、依法,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及时寻求有关部门、消费者组织和新闻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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