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给人注射的肉毒杆菌和玻尿酸等针剂还是假药。近日,蓬江法院判处了一起由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案件。
被告人施某是一名90后美容师,从2018年5月份起,其在蓬江区某公寓的19楼以及某大道4栋17楼经营美容店。经营范围包括美容、美甲、健康信息咨询、个人形象设计,但是不包括医疗服务。
可是,施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行业执业资格并未经核准的情况下,非法使用没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药品,对他人实施微整容手术。施某在经营期间先后对被害人余某等9人注射假药肉毒杆菌和玻尿酸等针剂,非法实施微整容手术的营业额合计52471元。
其中,人余某到该美容店做鼻子线雕,做完过了两天,鼻子肿了,当时余某致电施某,施某以其鼻子脏几天就好搪塞过去。但是又过了两天,余某的鼻子化脓了,去江门市中心医院就诊,医生指出其鼻子化脓是美容所致。之后,余某到广州某医院看医生,被告知同样的结论。再后来,余某直接到上海某医院治疗,医生告诉其是玻尿酸栓塞导致化脓,刘姓女孩名字大全并施行手术予以治疗。
蓬江法院审理认为,施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活动,使用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节严重,遂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