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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押金学美容 想离职钱被扣

※发布时间:2021-7-11 11:36: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推背图 详解6个月前,娜娜来到青山区永弘瑛姿美容院学习,并向美容院缴纳了300元押金,老板承诺3个月后返还押金,并支付她每月600元工资。可到了第4个月,娜娜只拿到500元工资,在第6个月她提出离职时,连押金都没有要回。

  娜娜告诉记者,她当初看到这家美容院正在招收学徒,便前去应聘做了学徒。可3个月后,却只领到了500元工资,比之前定好的工资少了100元,且300元押金也没退还。6个月后,娜娜想要离职,却被告知押金不会被退还。“我问我们老板是怎么回事,老板说她重新定义了押金的收取方式,变为了刚入职的员工,3个月的学徒期没有工资,且需要缴300元的押金,待3个月后开始给员工发放工资,每月600元,但要从中扣除100元作为押金,共扣除7个月,加上最初的300元押金,合计每个员工要交1000元的押金。”娜娜说。

  3月26日,记者联系到了美容院老板邢女士,她解释:“我们这行就是这样,来这干就得交押金,主要是为了留住员工,如果我不扣着他们的押金,那美容师就会有流失的可能。”

  邢女士介绍,这家美容院的所有学徒缴纳的都是1000元押金,干够一年以后方能出徒领押金,娜娜才干了半年,不符合退押金。

  记者联系到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据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劳动法》相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收取的押金,应无条件退还。如用人单位不肯退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对于收取了押金的用人单位,监察大队会责令其立刻返还,并对其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3月28日,娜娜告知记者,她已在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拿回了美容院的600元押金。(记者李硕 实习生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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