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年来,海外代购药品迅速发展起来。但这些私自代购的药品多属于“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照我国法律,这种代购是销售假药行为。据统计,2016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及代购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8起。执法人员也了困惑:以往这类“三无药品”多是实体店代购销售,如今开始进入微信朋友圈销售,给查处带来难度。
其中“三无减肥药”可谓最盛行。从多名网友的截图中记者看到,不少微商在朋友圈内打着“检测认证”“韩国医院处方”“美国药监局FDA认证”等字样的广告。
按照我国法律,凡是没有经过审批同意进入我国境内的药品,都属于违法。不管这些药品在境外是否获得了审批,其性质都是一样的。而遗憾的是,不少网络代购“三无药品”在国内都大有市场。
经过摸底,朋友圈内很多卖药品的都夸大疗效,有的甚至有违禁成分,对人体很大。微信朋友圈的销售门槛非常低,并且存在着监管空白,药品并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监管难度大并不是让朋友圈“三无药品”的理由。监管部门需要积极融入互联网时代,尽最大可能加大打击力度,揪出背后的人员。
针对这类问题,要充分依托高科技,借助“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加强对网络聊天软件、物流快递、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的监测、筛选、过滤,及时锁定上下游犯罪、买卖交易的关键信息,将数据为。
此外,为案件早发现早整治,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强监管责任,制作告知文书,告知经营商常见假药类别,并在日常巡查中逐一说明、告知或者签订规范经营药品承诺书。同时,还要加大对商业街区、涉药执证单位的排查力度,规范现场查处的制作,及时固定犯罪、移送案件线索。
对于而言,必须要认识到“三无药品”的潜在危害和风险,主动远离这些“三无药品”。任性购买,很可能会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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