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机构是以来国务院继1982-1983年、1987-1988年、1993-1996年之后进行的第四次机构。这次机构,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政企分开、依法行政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系为目标。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机构首先进行。根据九届全国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方案,的重点是调整和撤消那些直接管理经济的专业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管部门。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也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并且加强了行政组织和立法。与此同时,中央各部门和其它及群众团体的机构陆续展开。随后,各级地方也进行机构,精简机构和人员。全国省级机构由平均55个减为40个,平均精简20%左右;省级人员编制平均精简47%;市、地级机构由平均45个减为35个;县级机构由平均28个减为18个。这次机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至2003年6月,经过机构,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名,市县乡清退超编人员43万人。干部队伍结构得以趋向合理。